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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集中供暖价格不作调整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11-21 09:53    编辑: 马燕燕         

  冬季供暖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当前,受煤炭、天然气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供暖成本有所增加。为切实做好2021年—2022年供暖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关就做好我省冬季供暖价格有关工作做出安排,明确本供暖季期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集中供暖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特别是居民供暖价格要保持稳定,对供暖方面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

  按照安排,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将进一步掌握供暖企业天然气、煤炭保障落实及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本地区供暖成本变化和价格执行情况,坚决避免因保障不足或价格波动影响群众温暖过冬。切实做好对辖区供暖价格工作的指导,确保暖气供应充足,不出现企业弃管、暖气断供等情况。另外要积极协调增加财政补贴,对于供暖企业因煤价、气价上涨导致的成本增支、出现运营困难的,主动上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切实增加财政供暖补贴资金,确保供暖企业正常运营。对于低收入家庭要研究给予一定的采暖补贴,减轻低收入家庭群众负担。

  据悉,省发展改革委同时严格明确要保持供暖价格基本稳定。本供暖季期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集中供暖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特别是居民供暖价格要保持稳定;采取协商方式确定的供暖价格,各供暖企业要严格执行签订的协议,不得自行涨价,不增加群众用暖负担。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供暖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