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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老旧车辆第二批补贴标准出台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1-11-17 09:24    编辑: 马燕燕         

  记者从西宁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西宁市2021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二批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业务受理期限为:自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西宁市2021年提前淘汰老旧车辆(柴油货车)第二批补贴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淘汰,不享受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2021年1月1日以后由外地转入西宁市行政区域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2021年1月1日以后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转移给个人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一年或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不予补贴;补贴车型以外的柴油货车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柴油货车车型分别给予不同补贴,其中重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36000元;中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22000元;轻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具体补贴申请流程为,机动车所有人到西宁市老旧车辆鼓励淘汰受理窗口(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楼西厅)处领取并填写西宁市2021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按规定将车辆提前报废淘汰后,办理补贴申领手续。

  申请补贴的车辆需提交以下材料:西宁市2021年老旧车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志物的报废汽车照片(显示报废汽车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志物);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西宁市已完成2021年第一批老旧车辆鼓励淘汰工作,共受理补贴车辆156辆,补贴资金475.6万元。(赵俊杰 马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