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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哪些补助?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10-29 09:40    编辑: 马燕燕         

  9月10日,《社区周报》刊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120元/年》的相关报道,之后本报热线陆续接到一些市民来电,说他们是城北区的村民,像他们这种农村户籍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是否也能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以及医疗保险返还的补贴?他们曾到村委会去申请补贴,但工作人员说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这是怎么回事?

  据此,记者咨询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城北区卫生健康局的工作人员。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可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代缴,直至子女满14周岁为止。农村现存一个子女的、两个女孩的或子女死亡的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55周岁,可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每年1160元,直至亡故。

  城北区卫生健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医疗保险补助是针对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家庭的补助,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享受的是“参合金代缴”及国家奖励扶助。该政策已执行多年,他们会与相关村委会对接并了解相关情况。

  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家庭申请该项补助的办理流程为: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经乡镇、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按年一次性发放至本人银行卡。(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