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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挡采光就要剥掉树皮 不可!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10-26 09:28    编辑: 马燕燕         

  近日,有市民给本报热线反映,小区内的一些树木高大的树冠影响居民采光,有人故意剥去树皮,破坏树木生长,这种做法着实太过分,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修剪这些树木?

  市民反映

  据市民李先生反映,城东区康乐水电小区4号楼、12号楼、13号楼附近的大树因树冠影响到部分住户的采光,被人为剥去了树干上的树皮,造成树木生长缓慢甚至死亡。李先生告诉记者,早在2014年的时候,小区就出现过这种情况,因没人管,后来又有几棵树的树皮被剥去。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太太在用斧子砍树皮,他便上前制止,对方竟要求他帮忙砍树皮。李先生说,近几年西宁雨水增多,树木生长较快,有些树木确实影响到居民的采光,应该通过合理的方式修剪树木,实在不该用剥树皮的方式来破坏树木生长。城北区火电公司家属的居民反映,他们小区有几十棵树木也影响了居民的采光,给相关部门反映了多次,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调查

  记者从两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那里了解到,他们是2019年“三供一业”移交时接管的这两个小区。康乐水电小区内确实有人剥树皮,阻止树木生长,目前已经有约十余棵树木被人为剥去树皮;物业曾组织人员对火电公司家属院内的高大树木进行过修剪,因没有专业工具,只能把够着的树枝修剪了一下。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修剪树冠费用比较高,物业没有这项费用,再加上一些树木还存在产权问题,所以他们没办法对高大的树冠进行专业化修剪。

  部门答复

  就此,记者分别联系到了城东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和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绿化科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了解,如果小区内的树木影响到居民采光,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时,居民可以向物业公司(没有物业公司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反映,由物业公司上报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绿化科或直接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修剪申请,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后,如果确实存在影响采光等问题,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修剪,他们会到现场进行指导。私自砍伐、破坏树木生长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如果私自破坏树木生长,造成树木死亡的,会按照《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