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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明确秋季学期重点工作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1-08-26 09:41    编辑: 成忱         

  ●中小学、幼儿园9月1日开学,2日正式上课●暑期出省师生需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省中小学暂停初一、高一军训活动

  秋季开学在即,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多方面明确开学及秋季全学期重点工作。

  全省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含厅直属,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统一于9月1日开学,9月2日正式上课。对偏远地区的学生和家长要采取多种形式提前告知开学时间,确保按时到校开课。教职工原则上提前一周到岗。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当地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做好开学前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和校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校实施好校园卫生整治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依规规范招生入学。各地严格按照《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就近、免试入学”,做到零择校、零择班。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控,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据鉴定结果,规范安置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管理,坚决杜绝跨区域、跨范围、超规模招生,杜绝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复读班,为新高考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持续发力强化控辍保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要带头使用省教育厅控辍保学App平台,建立管理干部联点制度,进校、入班点名核查学生,带头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对照省教育厅App平台,及时向达到入园、入学年龄的学前幼儿和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发出入学通知。对在册学生报到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入学情况跟踪监测,紧盯劝返复学的学生,确保一个不落、全部如期报到复学,防止出现新增失辍学和二次辍学问题。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统筹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校园、进课程、进教材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实验、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劳动、社会实践等课程设置,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此项工作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五育并举”的底线要求,开展全面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学校将追责、问责。

  以市(州)为单位,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结合各地各类活动、考试复习进度实际,统筹寒暑假、节假日放假时间,严格落实课时,严禁以集中补课或压缩教学内容、调减体音美课程等违规方式赶进度。

  全面启动课后服务。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协作,抓好工作落实,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加强督查问责,各地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指导推动落实。要建立定期通报和问责机制,对课后服务工作开展缓慢、推进不力,且填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五项管理”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教育部各项要求,把“五项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多措并举推进“五项管理”,让孩子们在校园里快乐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建立健全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均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督查,对政治意识淡漠,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心存侥幸,依然组织学生提前到校的、超量布置作业的,或仍通过微信、钉钉等平台给家长和学生布置作业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开学报到时,所有师生、员工均须持健康绿码、行程绿码(无手机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对健康状况、暑期旅居史作出书面承诺),特别是暑期出省师生、员工还需提交青海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报到。

  幼儿园、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接种证或者接种卡。同时,做好学生预防接种情况摸底工作,积极会同当地卫健、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生国家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补种工作,守好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学生健康底线。全省中小学暂停初一、高一军训活动。(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