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实事

8月1日起西宁市15家医疗机构开始DRG付费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1-08-21 09:42    编辑: 马燕燕         

  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又减少了

  8月20日,记者从西宁市召开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宁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经过模拟付费及国家医疗保障局交叉评估,已具备实际付费条件,今年8月1日起,15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开始实际付费。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是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及进行医保支付的一个重要工具。DRG实质上是一种病例组合分类方案,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和资源消耗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管理的体系。在DRG付费方式下,依诊断的不同、治疗手段的不同和病人特征的不同,每个病例会对应进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保险机构不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实际费用(即按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支付。

  实施DRG付费能够为百姓就医提供透明公开的平台,促使医疗机构压缩检查治疗中的水分,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

  2019年起,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30个试点城市共同启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西宁市作为30个试点城市之一,于2019年5月起开展了DRG付费试点工作。

  为确保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首批确立5家试点医疗机构,分别是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湟中区第一人民医院和湟源县人民医院。

  在国家医疗保障局DRG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同本地结合实际情况,西宁市DRG分组方案确定为645组(618正常组+27奇异组),历史三年病例覆盖607个DRG组,其中外科组206组、非手术操作组24组、内科组356组、奇异组21个,入组率97.18%。

  同时,为满足DRG分组要求,对采集上来的历史病案首页信息进行清洗并且与医保就诊结算数据进行一对一的匹配,采集的60.39万条病案首页数据中有55.98万条与医保结算数据匹配成功,匹配率达到92.7%。

  今年3月在首批5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模拟付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西宁地区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能力、病案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等7家三级医疗机构和青海仁济医院、西宁市回族医院、大通县人民医院3家二级医疗机构作为西宁市DRG第二批试点医疗机构正式纳入DRG付费试点范围,西宁市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扩大至15家。(范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