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公益诉讼来帮“盲” 不让盲道变“忙道”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7-30 09:44    编辑: 成忱         

  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海西州两级检察院对辖区盲道设置及管护情况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损毁人行盲道设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人行盲道、占用人行盲道摆卖物品、占用人行盲道从事机动车清洗保洁经营活动等问题,切实保障视障人士合法权益。

  据介绍,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青海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盲道是为帮助视障人士出行而专门设置的无障碍设施,体现的是对特殊人群的尊重与人文关怀,然而盲道被占用、设置不规范等情况,使“绿色通道”成为摆设,严重影响视障群体出行安全,同时损害他们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关爱视障群体出行问题,守护残障人士群体利益,不让盲道成为摆设,海西州检察院制定并印发《通知》,要求海西州两级检察院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对专项监督检查周密、细致部署,保证联合监督检查顺利开展;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确实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情形的,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找准问题症结,严格按照等外案件请示程序办理。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按照“一事一简报”“一案一信息”的要求,将工作开展情况报海西州检察院,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当地新闻媒体、公益诉讼随手拍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力度,为联合监督检查、维护视障人士权益营造良好的氛围。(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