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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可以跨省或者省内跨地区接种吗?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06-05 10:33    编辑: 成忱         

  来自省卫生健康委的消息,在国内其他省份接种了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第一剂的可在我省接种第二剂;在国内其他省份接种了重组蛋白新冠疫苗的,因我省目前没有这类疫苗,故不能在我省续种。

  群众需要跨省或者省内跨地区接种的,受种者需要提供接种凭证(纸质凭证或健康码等电子凭证),确保相关信息记录完整。接种单位和人员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可选择相同种类的疫苗开展续种,并在接种凭证上登记相应剂次的接种信息。

  目前全国范围新冠疫苗需求远大于供应,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梯次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安排,各省疫苗供应量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根据生产情况统筹调配。省指挥部按照“梯次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总体部署第一时间安排分配下发各地。

  目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手机APP和公众号预约功能,近期实现在青海预防接种手机APP “青苗宝”和青海疾控公众号预约功能,方便群众可以精准进行预约登记接种。考虑到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仍使用现场排队取号,为关爱老年人,各地专门设立了65岁以上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

  目前我省使用的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指出,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无需重新开始免疫程序,只需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王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