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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中心缴存职工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啦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1-03-28 10:59    编辑: 马秀         

  西宁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早已启动,很多公积金缴存职工对加装电梯能否提取公积金还存在疑虑,记者从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了解到,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据了解,此次申请的提取对象:多层自住住宅加装电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额度: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除去政府补贴后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测算的所在楼层个人应出资的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百位以上。提取时限:加装电梯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内有效,只能提取1次。提取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批复、《加装电梯项目资金分摊表》、备案的电梯竣工验收报告;5.提取人名下银行卡(一类卡)。(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