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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中小学寒假时间确定啦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0-12-17 10:37    编辑: 马燕燕         

  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2020学年至2021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时间确定。

  2020学年至2021学年西宁市小学放假时间为1月6日至2月28日;中学期末调研测试时间为1月4日至7日;中学放假时间为1月12日至2月28日;高中毕业年级补课时间共15天。

  2020学年至2021学年西宁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25日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报到;2月26日至28日教师报到上班;3月1日学生报到;3月2日正式上课。

  寒假来临,西宁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假前对师生集中开展“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的自护自救安全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学生用电、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食品卫生、毒品预防、防电信诈骗、防欺凌、防性侵等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护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贵重物品和实验室药品妥善保管。

  寒假作业怎么布置?教育部门要求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各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结合学生本学期的行为特点和潜能,全面、客观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给出科学、规范的操行评语。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假期作业须提前向教务处报备,经主管校长及教务处同意后执行。引导学生在假期中进行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认真总结反馈。

  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监控,监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规范办学。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民政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重点巡查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以及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各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特别要提醒家长,如需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要量力而行、从需而入,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

  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将持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青海省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西宁市师德师风建设“八禁八要”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师德教育,严格教师管理,强化督查检查,维护教师职业形象。(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