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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开展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20-12-10 10:21    编辑: 成忱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合理使用医疗资源,西宁市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因病就医的可以报付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在扣除需自费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后,按照50%的比例报付,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付120元。

  近期,市医保局接到投诉,反映西宁市部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诊时,存在有违规使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等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打击违规行为,11月以来,医疗保障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使用集中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检查中发现,西宁市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落实医保政策各项规定,按要求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但也有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医保经办部门对违规违约机构进行了相应处罚,对部分案例予以通报。其中,和湟中区拦隆口镇刘玉英内科诊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城东区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城西区汉庄村卫生室暂停医保刷卡结算3个月;城东区崔志民内科诊所停止医保刷卡结算1个月。西宁市医保部门对上述违规定点医疗机构拒付医保基金共计13万。

  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约机构,将按照协议严肃处理,对涉嫌欺诈骗保机构将移交司法机关。(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