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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5%
全省4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7-18 10:22    编辑: 成忱         

  7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18元左右,调整幅度5%。

  凡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均可享受政策待遇,全省将有4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7月底前,1—7月新增的基本养老金将陆续补发到位。

  本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完全并轨,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的“三结合”调整办法,实现了退休人员定额调整标准、挂钩调整因素和标准、倾斜政策和标准“三统一”,充分体现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公平性。调整办法加大了定额调整的权重,降低了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比例,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继续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照顾,并对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给予倾斜照顾,体现重点关怀。

  据悉,今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体水平继续位列西北第一。

  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履行政府办好民生实事庄严承诺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对改善退休人员生活、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