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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工伤保险降低费率政策解读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0-05-06 09:51    编辑: 陈悦         

  自2020年5月1日起,我省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就政策中的重要内容,省人社厅作了解读。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政策的意义?

  这次阶段性降费能够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失业工伤降费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工伤保险实行统一行业基准费率,企业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的基础上下调50%,非企业单位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下调50%。工程建设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由2‰调整至1‰。

  此次降费政策受益单位有哪些?

  降费政策覆盖我省所有参保单位,充分体现基金共济性和社会保险公平性。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降费政策?

  从2020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

  此项降费政策的出台,会不会影响工伤职工的待遇?

  此次降费是我省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居民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工伤职工的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企业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同时是否还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企业可同时享受降费和减免政策。(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