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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问答(八)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13 10:03    编辑: 马燕燕         

  问:已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小型劳务派遣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如果不属于湖北省境内企业,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减按1%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接3月11日企业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问答第四问)。

  问:公共服务业务奖补项目申报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一)经批准建设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窗口平台;在青海省内设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新和质量、创业、人才培训、投融资、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二)机构从事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疫情期间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低收费、免费公共服务。

  问:服务软件采购补贴项目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答:(一)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采购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及效果等说明。(二)软件产品的采购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等)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材料。(三)服务软件使用情况(含安装文档及部署日志等)。(四)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问:无抵押无担保人员能否申请到贷款?

  答:按照我省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复工复产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省内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贷款利率,提高首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的占比,各金融机构都有相关产品,可结合实际,到各营业网点咨询办理。

  问:如何保障重点项目和应急物资设施招标采购?

  答: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或者在招标时酌情缩短有关时限要求。

  问:对施工项目工期、防疫经费、人工成本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施工企业采取工地封闭式管理、人员防控及隔离、卫生消杀防护、日常监测排查等措施所产生的措施费用和人员工资上涨的部分由发包方承担,列入工程造价据实结算;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的上涨部分,合同约定调整办法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调整办法或约定不调整的,按照“5%以下由承包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发包人承担”的原则确定材料价格调整办法,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因发包方要求赶工产生的赶工措施费由发包方承担。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合同工期的项目,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导致的损失费用由双方合理分担。同时,发包方应加快工程款支付,确保防疫专项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问:出省木材运输如何办理?

  答:出省木材运输依旧采取不见面审批,申请人可在青海政务服务网上提交资料进行申报。为解决部分边远地区办事群众的实际困难,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延伸服务,在电话咨询事项时主动将窗口工作人员的手机号告知办事群众,并且添加微信,办事群众可提前将市(州)、县(市、区)开具好的木材检疫证拍照片发送至窗口工作人员手机上,办理好木材运输证后,工作人员通过邮政快递将木材运输证寄送到办事人员手中,避免办事人员来回跑,减少政务服务大厅人员聚集。

  问:矿业权到期延续如何办理?

  答: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矿业权到期延续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在2020年2-4月陆续到期的70宗矿业权,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报送延续申请材料的,仍视为有效矿业权。矿业权人可待疫情防控解除后三个月内将延续申请材料按规定报送至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省自然资源厅窗口进行办理。

  (省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