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便民问答

企业开复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问答(七)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11 09:52    编辑: 马燕燕         

  问:水电气运费用补贴项目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答:(一)资金申请报告需要资料: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及章程、职工人数、2019年度财务报表、疫情以来开复工及实现产值情况(与上年度同期做对比)等说明。(二)疫情期间开复工相关备案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他开复工证明。(三)2020年1月以来水、电、气及运输费用占比较高的其中一项缴纳凭证目录及复印件。(四)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公章)。(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问:省政务服务在助力备耕春播工作中有哪些便利措施?

  答:(一)许可证照续展。农药、肥料、饲料生产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书到期或超过续展申报期,且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续展登记申请的,可延期提交。(二)简化审批手续。涉及饲料生产和饲料添加剂的事项,无法开展现场检查、抽样和复核检验的,将临时免除样品复核检验程序,予以按时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事项,不能按时提交市(州)、县(市、区)书面审核意见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限期补交”。(三)优化审批流程。1.牧草种子生产和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版材料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在网上作出审批决定,疫情结束后,申请人应当补报纸质材料备查。2.对来自重点疫区的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经营的事项申请,无法及时提供纸质申请材料及市(州)、县(市、区)书面审核意见的,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提交其他申报材料,省农业农村厅及时作出审批决定,允许申请人后期补报纸质材料。

  问:对一般个体工商户有没有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答: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贷款本金,一般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可向金融机构提出延期还本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

  问: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当前如何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答:减少各类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实行网上办理、文件邮寄传递等方式分类开展不见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律实行远程在线开标评标;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所有项目招标文件均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及下载,确需纸质文件的采用邮寄方式获取;评标专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自行在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在线抽取,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可依法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CA数字证书网上申请、递交、审核资料,容缺受理,介质发放以邮递方式送达,不需到现场办理。

  (省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