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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复工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问答(六)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11 09:52    编辑: 马燕燕         

  问:金融支持春耕春种的政策有哪些?

  答: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增加涉农贷款投放保障农副产品生产、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鼓励地方银行通过建立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对主要粮食作物、重要“菜篮子”产品、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优先做好承保、到期续保工作,开通农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大农业保险业务线上化工作力度,结合实情研发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农产品价格保险机制,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助力生产,不误农时。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问:在减轻我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方面有何举措?

  答:根据《西宁海关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十四条举措》,将食品、农产品、日用消费等民生物资进口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实施查验、优先安排检测,快速完成合格评定。支持我省复工复产的枸杞、沙棘、牛羊肉、冷水鱼等扩大出口,精准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自控能力水平,辅助指导企业采取预约通关、提前申报等模式,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支持青海金属锂、盐化工等资源优势产品出口。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技术支持。

  问: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一)在我省依法设立、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的中小微型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二)疫情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为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医用物资、重要生活必需品提供保障或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提供相关配套。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及承担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运输、销售任务的中小企业。(三)2019年7月1日后新增,贷款期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贷款额在5000万元以内尚未到期的银行贷款。

  问:房租减免补助项目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答:(一)资金申请报告: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及章程、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园区另需提供:产业布局及发展前景、入驻企业户数、疫情期间减免厂房租金企业户数、金额等说明。(二)园区提供:租金减免相关通知文件、协议合同等凭证;企业提供:租赁合同、2019年房租付款凭证及收据(复印件)。(三)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加盖公章)。(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问: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有哪些监管政策?

  答: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贷款该认定为不良的就要认定为不良。

  (省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