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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复工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问答(二)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3-09 10:33    编辑: 马燕燕         

  1.问: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能否享受金融扶持?

  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按照中小微企业“两个不低于”和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的要求,加大放贷力度,降低贷款利率,提高首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的占比。开展存量客户风险排查,建立疫情影响企业分类名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短期内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和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并取消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各类罚息,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问:因疫情防控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该怎么办?

  答:确因防控疫情造成企业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依法不得追索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继续履行的可延长相应的期限。

  3.问:企业租赁的非国有产权的房屋能否享受减免?

  答:凡是租用非国有产权房产、场地、设备的,各类商会、协会和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鼓励引导出租方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同舟共济、共度时艰的号召,发扬同甘共苦、大爱无疆的精神,执行疫情防控期间为承租户免除租金政策,对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执行免租政策的业主免除土地使用税,并纳入信用“红名单”向社会公示,在媒体宣传褒扬;不响应政府号召,不执行免租政策的业主,不享受免除土地使用税政策;对抬高价格、借机敛财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

  4.问: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答:自3月1日至5月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5.问:用工单位需要报备外省务工人员健康管理方案吗?

  答:用工单位要向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报备外省来青务工人员的健康管理方案,当地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要在24小时内审核答复,不符合规定的,要在24小时之内协助完成现场整改达标,24小时内不答复的视同同意,出现问题由当地受理报备的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负责。

  6.问:复工复产奖励项目如何申报?

  答:第一批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复工复产奖励项目主要面向疫情期间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已经所属地区(园区)同意并按照规定开工生产的中小微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各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信局)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项目申请资金。

  7.问:外省务工人员无法按时返青影响开业的工商企业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工商企业外省务工人员原则上2020年3月5日前到岗;3月5日不到岗的,企业安排人员替代,不得影响开复业。不开复业的,不享受国家、省上及相关部门出台的促进企业开复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省企业商业开工开业和重大项目开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