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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业务经办推行不见面服务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20-01-30 13:01    编辑: 马秀         

  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各类社保业务经办工作推行不见面服务,能在线上办理的,尽量在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理的,参保单位和职工可电话告知办理事项并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传送必要资料,由社保局简化手续,先行办理。

  社保业务办理: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发放业务,建议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参保登记材料、人员增减名册、暂停支付待遇人员名单、银行卡传真件等必要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可暂按上报材料办理业务。

  (二)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建议您电话申请,社保经办机构核验后符合转移条件的直接办理;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通过人社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网上办理。

  (三)基本信息修改业务,建议您传真相关资料,社保经办机构照此办理。

  (四)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继续通过“人社通”手机APP自助办理。

  业务经办联系方式:

  如有业务办理需求及相关问题,请您与以下人员联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

  联系 人:郝玲元

  电子邮箱:774547000@qq.com

  传真:0971-825843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

  联系 人:锁江

  电子邮箱:774051333@qq.com

  传真:0971-8258342

  失业工伤保险业务办理:

  联系 人:张鹏

  电子邮箱:2245258840@qq.com

  传真:0971-8258442

  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各项社保经办业务正常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若非必要,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尽量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省社保局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