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西宁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可享托养服务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12-21 10:19    编辑: 马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的重大要求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重大部署,积极推进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小康进程,更好解决我市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问题,逐步构建供给多元、政策衔接、运行规范的托养服务制度,我市出台《关于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方案》,将全面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

  近2万名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可享托养服务

  据了解,托养对象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自愿接受托养服务的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包括智力、肢体一级、二级),优先考虑因长期照料重度失能残疾人导致家庭成员无法外出务工,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及低收入家庭。

  根据目前初期摸底调查情况,我市有近2万名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这些残疾人中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就近托养服务。为了规范申请程序,我市将建立个人自愿申请、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复审、县区残联核实、县区民政局公示无异议后审批的托养审核审批机制。完善县区、乡镇(街道)、福利机构托养残疾人基础数据,对审批通过的托养残疾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建立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对象退出管理机制,因死亡或取消城乡低保及低收入等不再符合托养条件的,及时做好退出管理。

  20家公办福利机构将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我市将围绕“托养一人,解困一家,富裕一户”的目标,利用现有民政福利机构,加强服务供给,提升保障能力,完善扶持政策,打造出符合本市实际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覆盖城乡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力争2020年末全市拥有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床位500张以上,2021年末达到1500张以上,更好满足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专业化托养服务需求。

  前期,全市将会有20家公办福利机构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这些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公办、公建民营福利机构将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技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文化娱乐等全日制的监护、养护和生活照料。

  建立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

  我市将采取“政府兜一点、个人掏一点、社会捐一点”的经费筹集方式,建立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由财政部门按照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标准给予相应补贴;加强各项残疾人政策有效衔接,统筹整合使用低保、残疾人生活及护理两项补贴、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等资金;享受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和民政、残联相关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为了稳妥推进,将在三县先行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目前,大通县已利用现有的民政福利机构正在做服务设施和能力等方面的提升工作,预计2020年初可接收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