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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问答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12-12 10:34    编辑: 陈悦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连续时间满半年以上的人员。如到北京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务工、学习且连续时间满半年以上的人员。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作。

  ●异地转诊人员,因青海省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外出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

  二、程序怎么走?

  第一步先备案,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步选定点,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三步持卡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温馨提示:社会保障卡是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防止丢失社会保障卡而影响直接结算。在异地就医时,社会保障卡不需激活,不需输入密码,可直接使用。

  三、如何办理备案?

  (1)备案地点和所需材料,西宁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西宁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本人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诊转院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参保地规定的转诊转院资料、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备案信息,有两个关键信息,一是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驻工作、还是转诊转院等;二是就医地点,填写你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3)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局定期公布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群众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si.12333.gov.cn)实时查询;或拨打参保地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电话咨询。

  参保人员登记备案成功后,备案信息就实时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温馨提示:已办理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取消、变更异地备案信息。

  四、举例说明

  小张在北京市工作,跟随小张一起生活的父亲老张,医保关系在老家青海省西宁市,老张异地定居申请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老张住院直接持社会保障卡结算时,依照的医保药品等三个目录要按北京市的规定执行,而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支付限额等,仍按照西宁市的医保规定执行。

  2017年9月,老张在北京市一家跨省定点医院住院,总费用2万元,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按照原来的结算方式,老张需要先垫资2万元,然后回西宁市报销。现在直接结算后,老张只需支付6000元即可办理出院,医保报销的1.4万元,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报销费用可在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并结算吗?

  西宁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已实行一单结算,涉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结算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具体情况可咨询西宁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六、如何获得异地就医的有关信息?

  登录全国医保联网的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该系统有五大功能板块: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参保人登记备案情况查询、异地就医经办机构查询、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统筹区开通信息查询。

  已经在参保地完成备案的人员,可以在网站上注册,完成实名验证后,即可在线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