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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层职称评聘实现“双定向”机制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9-11-14 10:47    编辑: 陈悦         

  近日,我省六州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首次评审工作圆满结束,共有195人取得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资格,开启了全新的职业发展生涯。

  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是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为省内六州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量身定制的全新评价模式,针对基层人才队伍发展难题,通过健全优化评价机制、打捆打包发放政策礼包,全方位打造人才愿意去、愿意留、愿意为的深度贫困地区新型选人用人机制,最大限度拓展基层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使人才队伍更稳定、行业发展更均衡,促进“三区三州”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一键启动基层人才发展引擎

  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部署,省人社厅研究出台了《关于在省内六州开展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工作方案(试行)》,并会同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水利工程、林草工程、农牧系列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价标准,在省内六州水利、林草、农牧行业启动基层职称“双定向”机制,为六州专门开设职称评聘“自留地”,让六州“自己评、自己聘”,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更大、晋升机会更多,让他们在基层大有可为、可有大为,从而激发扎根基层、矢志奉献的动力和热情。

  双线畅通基层人才晋升渠道

  六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自愿申报基层“双定向”职称资格,也可申报全省统一的职称资格,打破仅有全省统一职称“一条腿”的传统职业发展模式,具备了“双线晋升通道”,让他们进步发展的途径更加丰富多样、前途更加开阔光明。

  三项保险促进评价结果使用

  取得基层“双定向”职称资格的人员,在本州范围再次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时,下一级别、同一层级定向评价职称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实现与全省统一职称资格的有效衔接,使基层“双定向”任职经历认同有了保证。

  基层“双定向”职称资格在各州区域内长期有效,获取该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其单位所属州、县(区)、乡(镇)按规定聘任,让取得基层“双定向”资格人员用人去向有了保障。

  在岗位聘用上,按照总量控制、比例单列的原则,单独核定“双定向”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让取得“双定向”资格人员既能评得上,也能聘得上,让基层“双定向”职称评审结果使用、落实人员待遇有了“定心丸”。

  四轮驱动推进科学合理评价

  下放申报权限,将基层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州,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县(市),六州均单独组建中高级职称评委会,单独开展评审工作,发挥基层用人主体主导作用。

  优化申报条件,对任现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提前1年申报职称;注重基层一线服务经历,州级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时,须有县级及以下单位至少连续一年基层工作经历,突出岗位表现和基层经历权重。

  分类制定评价标准,重点突出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对论文和科研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水平的工作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典型病例病案等标志性业绩代替论文,强调重品行、钻业绩的导向。

  创新评价方式,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考评结合、个人述职、实践操作等方式综合评议,发挥多元评价的合力,确保评价科学、客观、公正。

  五档加速助力基层人才职业发展

  向乡镇一线倾斜,对工作满20年、25年并在乡镇连续工作满10年、15年,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

  向艰苦地区倾斜,对在青南等艰苦地区乡镇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高海拔工龄折算政策计算服务年限。

  向待聘人员倾斜,对在定向评价前已取得全省统一职称、因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尚未聘用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和专业对口情况,可在本地区单独核定的定向评价高级、中级岗位内优先予以聘用。

  放宽申报专业要求,对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实践证明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不要求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单独划定部分考试合格标准,对护士执业资格、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职称专业能力测试实行“三区三州”单独划线。“五位一体”、全方位定策施策,让“老黄牛”能够靠付出享优先、“土专家”可以凭能力晋职称、“秀才郎”愿意赴(留)一线展抱负。(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