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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9-06 10:58    编辑: 成忱         

  为确保西宁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通知》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规定,西宁市于2019年9月1日启动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据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19年标准262元收取,对连续参保缴费人员补收差额52元,补收后缴费金额为314元。

  各区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同时,各区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将积极协调征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银行,切实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望广大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