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西宁市民政局发布信息,在经历了试点先行、建章立制、探索转型和完善优化的发展道路后,西宁市“9+1+N”的兜底保障大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实现了从分散救助向综合救助、从收入型贫困救助向支出型贫困救助、从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的转变。
西宁市于1996年正式建立城市低保制度,2002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16年将实施60余年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转变为特困救助供养制度,相继建立并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8项救助制度。在此基础上,西宁民政部门从市情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西宁市特有的贫困大学生资助、城镇精准帮扶制度、取暖救助制度等形成了9项制度合力构建的救助体系。
低保建制以来,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由最初的435万元增加到5亿元,并从2011年建立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社会救助标准科学、合理、稳定增长。各类救助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低保标准从2006年起实现“十二连增”,分别达到每月583元和每年4300元,较2006年提高了253%和561%;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临时救助最高救助按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确定。随着救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和救助人群范围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获得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西宁市全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西宁市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国家扶贫标准。2016年以来,通过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累计脱贫近7万人,有力保障了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城镇精准帮扶有序开展,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近7亿元,约7万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对象得到帮扶,累计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1528名,动态调整306名,资助学费和生活费1804万元,人均资助约1.1万元。(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