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自主缴存人员发放了一笔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金额为26万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标志着西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开始惠及自主缴存人群。
“刚好赶上了这个好政策,可以让我省不少利息。”
早在去年12月,从业于一家民营企业的范女士,正在计划购买第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千挑万选后看中了一套即将开盘的房产。购房是好事,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自己的单位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只能通过商业按揭贷款来解决,可高额的贷款利率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就在范女士细细盘算的时候,了解到西宁市将四类人群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的好消息。抱着去问问看的想法,范女士前往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范女士详细了解了自主缴存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自己的条件符合自主缴存的条件,觉得刚好满足购房计划。”范女士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成功办理了自主缴存业务,月缴存额4592元。通过半年的正常缴存,范女士如愿申请到了相对商业贷款具有低息优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去年11月,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西宁市自主缴存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年龄的,有较稳定收入来源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和大学生四类群体,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后,符合《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自住房,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李增平 马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