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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需先支付赡养费?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5-21 09:47    编辑: 马燕燕         

  近日,市民孙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最近母亲准备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更换成自己的,而孙先生想继承应该属于他的那一部分房产,经与母亲商议,母亲要求他每月支付赡养费,而且父亲去世时所花的丧葬费等一些费用要孙先生承担后,才同意他继承应得的房产。孙先生觉得母亲的要求有点过分,他说母亲有退休工资,自己要求继承父亲的房产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他想通过热线了解,母亲提出的这些要求到底有没有什么依据?

  就此,记者联系到了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孙先生对于自己的母亲有赡养义务,依此他母亲提出支付赡养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对于其父亲留下来的房产的继承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和子女均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对于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涉案房产,属于孙先生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该房产一半的产权为孙先生母亲的财产,剩余的一半产权,才是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对于遗产部分,孙先生与其母亲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而法律上目前还没有相关丧葬费的明确规定,因此只能由双方协商解决。(史益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