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公共服务 / 居民住房 / 住房公积金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
为职工省下12.5亿元购房利息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9-05-04 10:05    编辑: 成忱         

  4月30日,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青海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正式发布。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106.65亿元,提取84.77亿元,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5亿元。

  住房公积金为缴存职工购房、建房提供了巨大的帮助。据统计,2018年,我省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4万笔,82.40亿元,同比增长11.46%、23.35%。支持职工购、建房245.15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5亿元。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方面,2018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两个,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2.07亿元,建筑面积11.17万平方米,可解决161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我省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655家,实缴单位8952家,净增单位512家;新开户职工5.58万人,实缴职工52.82万人,净增职工3.19万人。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43%,国有企业占22.61%,城镇集体企业占4.79%,外商投资企业占1.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2%,其他占10.51%;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

  同时,从贷款、提取以及所购房屋的面积等数据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中获益最多的仍是中低收入群体。在贷款职工中,77.75%是首次申请贷款,中低收入者占97.4%,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中,中、低收入者比例也达到78.7%。(李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