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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现场提出诉求 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9-03-11 09:27    编辑: 马燕燕         

  开发商陆续离开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开始缩水、小区暖气不热、商铺出租率不高……近日,在城西区文汇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的联席会上,居民们畅所欲言,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办法。

  辖区一小区的业主反映,自从开发商撤离后,所居住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无处解决。开发商离开了,质量问题就解决不了?辖区另一小区的业主反映暖气不热,大家纷纷向相关部门打电话投诉。

  文汇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文江召开了由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项问题整改工作会议。

  西海都市报社区记者随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业委会代表前往辖区一小区,对一些确实存在供暖不热问题的居民家,不定时入户实地测温,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尽快帮业主解决。经检查后发现,个别用户家里不热,是用户自家的供暖设施存在一些小问题,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检修后,帮助居民排除了故障。

  文汇路地区常住人口达到6.5万人。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纠纷出现,仅去年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就办理12345投诉案件967起。从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事为出发点,去年10月,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创新制定了“文汇路地区周六综治联席会议制度”。

  即在每月第一个周六,将小区内党支部、党员、物业公司、业委会、各类行业主管部门纳入联席会成员,在每月第一个周六,以小区为单位,党工委牵头,社区负责,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党员代表、业主代表,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化解矛盾的需要,邀请相关成员参加,业主现场提出诉求,物业公司及时整改,业委会跟踪监督整改,社区定时汇报,街道定期“回头看”。

  如今,文汇路街道办事处又建立了“综治书记”微信投诉平台,实现了业主问题在线反馈,物业公司在线认领,社区工作人员在线督促,街道在线监督的工作机制。(季蓉)

  延伸阅读

  物业管理联席会能解决啥问题

  根据《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代表组成,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召集。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重大问题:(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物业服务企业在变更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席窗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