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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用该不该取缔?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2-15 10:03    编辑: 马秀         

  现如今,小区住宅改商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有人在住宅里开公司、开午托班、开棋牌室等,也有人租用住宅办培训班、办家庭旅馆等,作为承租人所要交纳的租金大大低于写字楼等商业用房,出租人获得的租金收益则高于普通住宅的出租所得。看似两全其美的交易背后,往往带来了扰民甚至危害公共设施安全的严重后果。对住宅商用你怎么看?

  网议:

  @叨来咪:一般小区会通过门卡进行封闭管理,一旦成为经营场所,人员的进出往来就会比较频繁,就很难进行严格的人员出入管理,还会滋生盗窃等刑事犯罪。

  @晓云:住宅商用后大量人员出入电梯,减少了电梯的使用年限,还要由全体业主来分摊维修费用。同时各类公用设施被挤占、损坏,门禁系统形同虚设,居家毫无安全感。

  @自在轩:在居住小区内搞商业经营,居住与办公人员混杂,往往会出现扰民的问题,降低了业主的生活品质。

  @飘逸:我原来不想做饭的时候就在小区餐馆吃一点,现在搬到一个没有餐馆的小区,反而感到不方便了。住宅商用只要不扰民还是很方便的!

  @黯然:我们小区内有近千户,小区里开了几家小超市,虽然是住宅商用,但是也为小区居民解决了问题,应该是好事,还增加了就业机会。

  @小财:住宅商用可谓利弊兼备,扬其利且抑其弊或许才是最佳策略。不妨建立红黄牌制度,即对扰民违规商家采取初次警告、再次罚款、最终驱逐的措施。

  @小能手:对影响居民生活、造成环境污染、存在种种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有关方面可以严厉禁止,及时叫停,而对那些有利就业并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确实可以方便居民生活的商业场所,则应在加强管理、规范经营的前提下予以保留。(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