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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省读高中学生信息须公示10天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9-01-05 10:41    编辑: 陈悦         

  省招办日前面向全省各市(州)、县(区)招办、教育局和青海油田管理中心发出《关于2018年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指出:2018年秋季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定于学生就读高一年级寒假期间进行,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请赴省外就读高中的高一学生在截止日期前自行到户籍所在地考区招办进行办理。

  通知强调:1.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要严格执行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准确无误,防止不符合条件学生违规获得赴省外就读资格。2.要认真做好各地集体办班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地集体办班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与单独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要严格执行同一标准。对于由当地教育局集体在省外办班就读、但学籍保留在省内、参加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这一部分学生,各地招办也要严格按照《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前置性资格审查,并做好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相关名单一并报省招办备查。3.各地招办要深入贯彻落实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切实做好赴省外就读学生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3月31日前,各市(州)、县(区)招办要在办公地点、所在地政府门户网站或当地电视台对备案登记的赴省外就读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省招办在青海教育考试网公示所有当年参加高考的赴省外就读学生信息(如学生2018年赴省外就读,则2021年高考前公示信息)。(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