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西宁市城中区百韵华居小区,健身广场、绿地花园、长廊木亭……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让小区十分宜居。这是西宁市保障性住房小区之一,4700户住房困难群众在这里安居。记者从西宁市住房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从2007年西宁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市共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29.55万套。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西宁市制定了《西宁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逐步构建了棚户区改造为主,公共租赁住房为辅,包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西宁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西宁市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住房困难的教育、卫生系统职工和工业园区企业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45万套,全市面向社会公开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35万套,基本实现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同时,根据保障家庭的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累计减免租金1847.8万元,实施梯度保障,按规定发放物业补贴13.26万元,切实做到住房困难群众进得去、住得起,真正实现低端有保障、居者有其屋。
随着居民住房环境的不断改善和住房需求的复杂多样性,西宁市实施分类改造,市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2013年,西宁市紧抓政策机遇,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制定了《西宁市棚户区五年改造规划(2013-2017)》和棚户区改造、城中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三年计划(2016-2018),将西宁市国有工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老三线”企业生活区、城中村及旧城改造等项目逐年纳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通过拆除新建、货币化安置、综合整治改造等方式进行分类改造。全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25.1万套(户),惠及近77万住房困难群众。其中新建11.7万套,货币化安置4.66万套,综合整治改造8.74万套。同时,在实施棚户区改造中,积极完善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完毕的小区引入物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市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居住品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张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