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庆祝改革开放40年:建立“低保制度” 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8-12-05 10:26    编辑: 成忱         

  隆冬时节,踏着还未融化的积雪,我们从嗖嗖寒风中来到湟中县李家山镇董家湾村低保户董朝忠家。一进门,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看到突然造访的客人,正忙着做饭的女主人热情迎了上来,把我们带到火炉边。

  “政府不仅给我们发着低保金,今年已是第二年给我们发放了取暖费,我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虽然我生病了,但我现在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身体还没有康复的男主人董朝忠说。

  董朝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二人在外务工,女儿于2014年考入湖南城建学院,儿子于2016年考入焦作大学,家里的老妈妈身体健康,平凡的日子却也其乐融融。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4年的一天,在外务工的董朝忠突感上腹部疼痛,在省红十字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胃癌及肺气肿。正在西宁务工的妻子听到这个消息后,无疑是晴天霹雳,感觉天要塌下来了。最终董朝忠住进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并于2014年11月15日做了手术。回到家里,董朝忠还是经常呕吐,食不下咽,只能靠输营养液维持生命,同时还要服用大量的药物,以缓解病状。

  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董朝忠的生病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笼上阴影,妻子为了照顾丈夫不能外出打工,女儿上大学又需要学费,住院花去了所有积蓄,经济压力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2015年起,董朝忠家因为生活困难,被列为低保兜底户。”乡镇工作人员介绍道。

  2017年,我省建立了针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制度。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户一年能得到800元取暖救助。董朝忠家也享受了这一优惠政策。

  董朝忠一家是我省许多低保户生活改观的缩影。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努力构建城乡救助体系,“低保制度”的探索建立逐步成熟,更是从根本上强化了民生兜底保障。

  时光回溯,从1996年初以西宁市推行帮困粮卡加优惠政策的低保制度试点为起点,到2007年初出台《关于建立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历经10年时间探索实践,在全省建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编织成型,困难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近几年,我省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大幅提高低保水平,并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和清核工作,进一步提升低保救助精准度和公信力。2008年以来,连续十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008年的200元/月提高到了500元,增幅达150%;农村低保标准由1084元/年提高到3700元,增幅达241%,年均增幅均在10%以上。

  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民政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000元以上。当年底,我省制定出台《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将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范围,实现城乡政策统筹、标准统一。目前,分散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9000元/年和9900元/年。

  与此同时,我省还统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与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0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3万人,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2.6亿元;临时救助8.1万人次,累计支出补助资金1.7亿元;纳入特困供养对象2.01万人,累计支出补助资金1.84亿元;住院救助19.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92亿元;重特大疾病救助5400人,支出资金6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