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帮扶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我省出台多项政策帮扶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纯农纯牧户、家庭零就业、城乡低保、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享有一对一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持措施。给予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参加各类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外,按实际培训天数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省内跨市(州)参加培训的,给予一次性300元交通、住宿费补助;到省外参加培训的,给予一次性800元交通、住宿费补助。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青南计划”、基层志愿者专项行动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和社保补贴,并给予体检费、一次性安家费、交通费补贴。服务期满两年,参加公务员公开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时,享有定向考录或加分政策;报考省内院校硕士研究生的,也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计算工龄;从事专业技术的毕业生,可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和认定。(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