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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装修管理费应该双方协商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8-10-24 10:36    编辑: 陈悦         

  近日,有市民给本报热线反映,他在装修房屋时,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押金后,还额外收取了所谓的装修管理费,他不知道物业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希望通过热线了解相关情况。

  市民反映:物业收取装修管理费

  据市民反映,最近他在小桥建南巷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装修房屋时,物业公司收取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和200元的装修管理费。1000元的装修押金在装修完工后退还,而200元的装修管理费却不退。“收取装修押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的房屋是多层楼房,装修的材料都是人工搬运,不存在使用电梯或者可能损坏电梯的情况。所有的建筑垃圾都是自己花钱雇车雇人来处理,楼道卫生也是自己看着让装修人员来清理的,物业什么都没管,为什么还要收取所谓的装修管理费?”对此,他觉得物业的做法欠合理。

  物业回复:收取装修管理费有原因

  就此,记者联系到了该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据介绍,从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开始,就一直在收取装修管理费,原因是业主在装修时会存在扰民、垃圾清理不全面、建筑垃圾堆放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扰民时物业人员要到现场制止、调解,清理不干净的垃圾保洁人员每天要多次清扫,而一些业主把建筑垃圾堆放在道路旁,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时,保洁人员还要清理出道路,每天的工作量较大。现在小区内房屋买卖的比较多,二次装修时,因要拆除以前的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更多、噪音更大,物业的管理难度也加大了。一些业主虽然是自己清运建筑垃圾的,但装好的垃圾都是顺着楼梯托下来的,势必会在楼梯上残留下少量垃圾。还有些业主把装修后剩余的小部分垃圾就堆放在楼外,这些都需要物业人员出面清理。

  部门答复:双方应协商解决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因物业公司收取的装修管理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收取装修管理费是否合理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协商确定。(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