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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8-07-11 09:44    编辑: 许娜         

  按照《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工作方案》(宁政办[2018]79号)的要求,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对可出售的公租房房源进行了评估,同时核定了完全产权价格,现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即可公布。

  此次可出售6000套公租房,分布在丽康瑞居、百韵华居、青唐小镇等12个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房小区。

  公租房出售将以完全产权价格的方式出售给已分配入住有购房意愿,且符合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西宁市市区户籍保障对象;

  申购公租房的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购对象必须具有西宁市市区户籍。

  2.申购对象为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通过上年度复审符合条件的承租户。

  3.申购对象在承租期间无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记录,以及其他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4.申购对象只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

  5.申购对象只能申购正在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温馨提示:公租房出售价格以政府批准为准,凡是以个人或中介形式发布出售的任何信息均为虚假信息,同时,公租房申购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签约阶段开始缴纳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