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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贵重物品遭损坏该如何索赔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8-07-03 09:35    编辑: 马燕燕         

  快递行业的兴起让生活变得快捷、方便。消费者在邮寄各类物品时,免不了出现丢失、损坏的现象,尤其是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更是让人心烦意乱。

  日前,市民贺先生的遭遇就给消费者上了一课。据贺先生介绍,6月5日,贺先生在我市一家土特产商店购买了3万余元的冬虫夏草,因为需要邮寄,贺先生就来到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快递点邮寄货物至三亚。因为属于贵重物品,贺先生在邮寄时对货物进行了保价并要求快递员航空运输。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6月10日,贺先生的家人在三亚收到货物后发现邮寄真空包装破损,内部的冬虫夏草发黑变质腐烂,贺先生家人拒绝签收物品并立即联系该快递公司进行索赔。但该快递公司表示只承担邮费赔偿,对于货品出现变质,解释为自然性质造成,不予承担赔偿,并迟迟没有处理结果。贺先生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遂投诉至我市东川工业园区消费者协会。

  接到贺先生投诉后,东川消协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快递公司展开调查。经过协调,快递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贺先生物品损失及快递费用31400元。对此东川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邮寄货物尤其是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四点:一、快递物品之前要仔细查看托运单,并详细阅读背后的条款内容,如认为货运单上条款不够明确,可共同协商补充条款或签订相关协议,切勿贪图方便、便宜而忽视这些条款,造成“因小失大”追悔莫及。二、在邮寄贵重物品时,要办理保价业务。在邮寄易碎物品时,最好选购快递公司的专用包装箱,由收件员亲自包装,减少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三、在收到快递托运货物时,要查验货物是否与托运单据所填写的内容一致,更要核对数量和查看是否有损坏的现象。如发现有损坏或短缺,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以备索赔,最后再签收。四、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务员或快递公司反映,同时保留好快递服务凭证。一旦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可拨打邮政管理局12305电话投诉,也可以到投诉热线12315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瑞欣 张先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