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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残疾人专用票必须名副其实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8-03-07 09:40    编辑: 马秀         

  近日,残疾人张先生致电晚报热线询问,他想乘坐火车出趟远门,不知铁路方面都有哪些规定?记者从铁路部门了解如下。

  ●购买残疾人专用票需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注明视力、肢体或智力三类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且注明残疾等级为一至六级的。

  ●持残疾人专用票进出站的规定:

  购买残疾人旅客专用票时,实行实名制,购票、退票、进出站检票及乘车时,应出示乘车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及其所注明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站乘车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

  ●不符合购票条件的当场处理:

  票面标注“O专”字样的车票,专门为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旅客使用,发现持票旅客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列车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腾出席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旅客使用,同时记录其证件信息。发现使用伪造、变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的,移交铁路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每趟旅客列车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自预售之日起至始发站开车前24小时,专门发售给符合购票条件的残疾人旅客。(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