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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7-12-16 10:46    编辑: 马燕燕         

  ●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

  ●落实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学生纳入15年免费教育政策

  12月1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青海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

  在义务教育阶段,我省落实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残疾儿童“一人一案”。

  方案要求市(州)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接受义务教育。普通学校要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和支持,重点选择招收残疾学生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指定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提升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我省将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班)。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同时,探索联合或依托中职学校办特殊教育学校的模式,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组建省特殊教育学校盲人高中部,扩大西宁市聋哑学校聋人高中部办学规模。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要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的通道,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政策,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比例较高的地区,给予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倾斜支持。落实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学生纳入15年免费教育政策。

  此外,我省还将依托省外高校特殊教育资源,定向为我省培养特殊教育教师,充实特殊教育专业队伍。青海大学医学院要办好康复医疗学本科专业。省内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要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