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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有哪些要求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7-11-16 10:15    编辑: 许娜         

  近日,有读者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询问:在西宁,履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有哪些要求?

  据了解,按《西宁市“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包市容秩序无占道经营、无乱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拉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停乱放车辆,无私设地锁等;建(构)筑物立面整洁、完好,围墙、门(橱)窗、灯饰保持美观整洁,无破损;户外广告、标牌设施符合规定,并保持完好整洁,保证户外灯饰、霓虹灯美化、夜间亮化;不将餐饮烟道(烟囱)设置在街面,空调设施不占用人行道;不擅自拆除、移动、损坏人行道路面、井盖、路灯、接线箱、隔离护栏、垃圾箱等公共设施。

  包环境卫生:沿街地面干净整洁,无痰渍、粪便、污水,无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遇雨雪天气及时清理积水、积雪、积冰,保持地面无积水、积雪、积冰;不乱倒垃圾、污水,不将垃圾、污水倒入下水道口或者扫出责任区域外,餐饮烟道(烟囱)排污口保持干净。

  包绿化维护不践踏草地、损毁苗木,不擅自采摘花果,不在树木上钉钉、架线、拴系物品等;不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不损坏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不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张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