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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履行哪些职责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7-10-20 11:03    编辑: 陈悦         

  近日,有居民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询问:小区电梯管理者应履行哪些职责?

  据了解,根据《西宁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制定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配合做好电梯的更换、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在电梯的明显位置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承诺书、警示标志、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和应急救援电话;委托依法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并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制定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和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修,并张贴警示标志;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及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公示物业收费中电梯的相关费用;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家具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并派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变更的,应当完整移交电梯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张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