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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明日正式上线

来源: 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17-09-21 10:25    编辑: 陈悦         

  22日起,我省正式施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即可获得纸质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大大降低企业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我省又迎来了一项重大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9月22日,全省省、市(州)、县(区)三级同步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公示。

  “一照一码”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是以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载有企业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企业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性和权威性。

  企业在经济交往中,只需在相关系统中验证、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不需要携带纸质营业执照,实现线上、线下主体身份查询、识别、验证、亮照等功能,打造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企业靠“一照一码”即可走天下。(彭娜)

  相关链接:

  “多证合一”究竟由哪些证合一

  “多证合一”在已实行的“五证合一”基础上,将发展改革部门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粮油仓储企业备案,农牧部门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旅游部门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交通部门道路运输普通货运分公司设立备案、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以及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文化部门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公安部门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公章刻制核准备案,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不涉及特别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洗染经营者备案、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外汇部门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海关部门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等14个部门的31个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六证合一”,为企业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