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便民问答

环保政策问答(二)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8-22 08:54    编辑: 马燕燕         

  1、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哪些变化?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是在2012年2月29日发布的。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和臭氧(O3)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加严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铅、苯并[a]芘的浓度限值;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项目在原来的3项(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基础上新增了3项(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总数达到6项。

  2、细颗粒物(PM2.5)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细颗粒物(PM2.5)的来源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自然源包括风扬尘土、火山灰、森林火灾、海盐等;人为源包括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一次颗粒物指的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的颗粒物,包括燃煤烟尘、工业粉尘、机动车排气、建筑及道路扬尘等;二次颗粒物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氨、挥发性有机物等通过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而产生的颗粒物。

  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含义是什么?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数值越大,空气污染越重。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