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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入住该不该交物业费?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7-04-21 10:17    编辑: 陈悦         

  购买了房屋,却没有实际入住,业主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物业费还需要缴纳么?

  日前,记者接到市民曹先生打来的电话称,自己两年前在我市海湖新区一小区内购买了一套面积125平方米的住房,但由于个人原因房子一直空着没有入住。近期,曹先生接到了小区物业公司打来的催缴物业费的电话通知。接到电话后,曹先生产生了疑问,“我并没有入住,也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为何还要缴纳物业费用?”面对此疑问物业公司给曹先生的回复是,曹先生虽然没有入住房屋,但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是针对公共服务的,并且在交房时也签署了相关协议,曹先生应按协议中的规定缴纳物业费。面对这样的答复曹先生仍然觉得不合理,双方各执一词,那么这样的物业费用到底该不该交?

  随后,记者联系了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的陈艳琴律师,陈艳琴表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即使业主没有使用房屋,但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维修等服务工作。而且在《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由此看来,购买房屋后即使没有入住也应该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王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