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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在原基础上月人均调整提高20元

来源: 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4-06 09:47    编辑: 马燕燕         

  4月1日,记者从民政惠民政策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我省今年再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7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月人均调整提高20元,全省约有31.26万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这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是继2014年以来,第四次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提标后,将为70~7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10元补贴,80~89岁老人发放120元,90~99岁老人发放140元,百岁以上老人发放180元,预计全年发放补贴资金将达到4.24亿元。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约为72.5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22%,老龄化步伐不断加快。人口老龄化事关民生大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始终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的执政理念,将提高高龄补贴标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还进一步提升了全省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了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