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张女士向西海都市报社区联络站反映,她去社区办低保,工作人员告诉她负责社区低保事务的人不在,请她改天再来。张女士感到不解。3月10日,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北商业巷社区负责人王女士就此类问题答疑。
问题一:社区工作人员休假了,工作如何分配?
王女士回复:社区工作人员如有休假或请假,工作实行AB岗,或者叫工作互补。做好服务工作,前提是A岗人员一定要掌握B岗的基本工作内容、政策及流程,如涉及的问题过于复杂、难办理,会记录到民情日记,联系A岗人员如何解决问题,并留下办事居民的电话,预约具体办理时间,最终解决问题,让居民满意。
问题二:社区工作人员辞职后人员如何递补?
王女士回复:社区工作人员辞职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行补选。(王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