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大海和小菲的年龄相差10多岁,当初他们要结婚的时候,小菲的家人就坚决反对,可那时小菲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顾一切一定要和大海结婚。小菲的父母没办法,只能成全女儿。结婚之初,小菲的婚姻生活很幸福,大海对她也很体贴。一年以后,他们的女儿可可出生了。
可幸福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也许是年龄相差得比较多,他们在许多问题上都无法达成共识,夫妻俩经常因为各种问题不断发生争执。大海对小菲不再温柔退让,反而总是妄加揣测,横加指责。小菲面对丈夫的转变,也开始怀疑这场婚姻的正确性。夫妻俩的无休止争吵让他们的感情降到了冰点,最终两人选择了离婚。
原本夫妻俩可以好聚好散,可是女儿可可的抚养权却成了阻碍。大海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为女儿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而小菲认为大海的年纪比较大,而且工作忙,没有精力全力照料女儿。两人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小菲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大海离婚并取得女儿的抚养权。
【法官说话】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菲和大海在观念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感情已经日渐薄弱,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又因为双方的婚生女儿还不满两周岁,虽然大海的经济条件比较好,但小菲并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因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准予大海和小菲离婚;婚生女可可归小菲抚养,父亲大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为止。
面对这个判决,大海并不服气,于是他又到上级法院上诉,要求取得女儿的抚养权。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婚生女因为还不满两周岁,需要母亲照顾,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