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保障

互助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7-02-03 09:50    编辑: 许娜         

  “我的赔偿款虽然还没要上,但是拿到了法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谢谢法院的法官们!”日前,当袁先生从互助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4.5万元司法救助款时喜不自禁,连声向法官们道谢。

  据了解,1995年8月,袁先生的儿子袁某某因琐事与马某某发生争吵,后被马某某用刀戳伤身亡。2012年9月,马某某被法院判处死缓,并赔偿损失46652元。但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案件无法执行。袁先生家中生活极度困难,为了解决他家面临的实际困难,法院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并送到了他的手中,解决了他的实际问题。

  近年来,在法院执行环节中,有的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的没有财产,申请执行人虽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执行款极需救助。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互助县人民法院通过多种途径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特别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类、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等案件的部分生活特别困难、身体有残疾的申请执行人,启动法院司法救助基金,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渡过生活难关。(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