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协
藏文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进入关怀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 民生服务 / 民生心声

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患者利益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7-01-17 10:51    编辑: 马燕燕         

  李先生向本报百姓热线询问,他母亲是大通县桥头镇的村民,属于低保户,1月8日因患脑梗等多种疾病住进了大通某民营医院,母亲住院期间办理了相关手续,并押了社会保障卡,可院方强调,还需要母亲交纳1500元押金,说是多退少补。母亲去年也住过一次医院,没交任何费用,为何今年要交纳?李先生感到疑惑不解,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后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大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相关负责人解释:经调查,李先生反映情况属实,该医院存在对住院患者收取押金情况。经查,该民营医院每年都有一定的患者出院后长期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对医院工作和医保工作造成影响,为避免患者出院不及时结算,该院目前采取对住院患者收取1000-1500元押金(含起付线600),这种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今后大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社保部门协作,加大监管力度。(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