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妇联了解到,我省自2009年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试点工作以来,实施范围已实现全覆盖。每年有20余万人次35岁至64岁的农村牧区妇女接受免费检查。截至2016年底,已有754名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每人得到1万元救助金。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全国妇联在财政部支持下(财政部从“中央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专款作为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力量设立的公益项目。每年救助金的拨付时间和总金额不定。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牧区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
那么,“两癌”妇女怎样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呢?据省妇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患者向当地县(区、市)妇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有患者名字的一页)、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证、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登记等复印件;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人等,提供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手册、残疾证等复印件(有患者名字的一页),贫困的患者还需当地村(牧)委会开具贫困证明,患者家庭及病情基本情况说明(同时报电子版)。县(区、市)妇联对患者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进行填报,由市州妇联进行初审,再由省妇联审核后报全国妇联申请“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待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拨付后,县(区、市)妇联对贫困的“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救助。(王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