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年度决算工作顺利进行,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4日期间暂停办理部分业务,办理业务的市民勿跑冤枉路。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16年12月28日起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于12月27日最后一次批量扣款。2017年1月3日起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贷款发放及贷款回收等业务,2017年1月4日恢复正常。同时,2016年12月贷款回收顺延至2017年1月6日,顺延期间不计罚息。(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