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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吗

来源: 西宁晚报    发布时间: 2016-12-02 09:54    编辑: 马燕燕         

  南气象巷社区居民张先生致电晚报《社区周报》反映,他和妻子是纯居民,夫妻俩在一家饭馆打工,孩子已经10岁了,办理独生子女证两年了,但是一直没有享受过有关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张先生对此疑惑不解,想知道他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吗?

  为此,记者采访了南气象巷社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像张先生家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

  相关链接:

  1、对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其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由政府补助独生子女城镇居民个人医疗保险,每年享受40元。

  2、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死亡及多年未育现无子女的父母,在本人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给予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

  3、对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其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的父母均是无业或下岗职工,夫妻双方户口都在本辖区的每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一方在本辖区的每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

  以上三项政策均在户籍所在社区申请,详情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曙光)